公安部試點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
      廣東公安機關5月20日起受理申請    
      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記者田建川、鄒偉)記者19日從公安部獲悉,公安部將在廣東試點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廣東公安機關5月20日起受理申請。即將啟用的電子通行證存有數字化的個人資料和指紋信息,群眾申領和使用證件將更為便捷,可以使用口岸自助查驗通道實現自助通關。
      此外,成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為參照有關國際標準設計製作的卡式證件,往來港澳簽註不再採取貼紙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證件背面,可重覆擦寫。新版通行證採用了符合國際標準的高安全性集成電路芯片,與電子普通護照相似,可存儲持證人個人資料及證件、簽註簽發管理信息,並使用成熟的數字化防偽安全機制進行保護。為確保持證人信息安全,內地和港澳地區主管部門均建立了嚴密的管理制度,並採取多種技術保護手段和措施。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啟用後,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的管理政策不變,證件申請受理渠道和審批條件不變,收費標準不變。在辦理環節,除了留存或核驗指紋信息外,電子通行證和簽註的申辦渠道、程序及相關的資格、條件與現行往來港澳通行證、簽註完全一致。現行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註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持本式通行證可以繼續申辦貼紙式簽註。
      據悉,現行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自2002年1月1日啟用。  (原標題:公安部試點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 廣東20日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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