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的兒子王某無奈地看著學校教學大樓(南海網記者 陳望 攝)
  王斌給孩子提供的期末考試成績單(南海網記者 陳望 攝)
  南海網海口7月11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劉麥)原海口市海港學校職工王某幫被害人阿威的孩子小於入學,騙得被害人2.6萬元。事實上,王某並無法安排小於入學,還帶小於在正常上課期間到網吧上網。一年後,才被阿威發現。7月11日,南海網記者獲悉,秀英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王某一年兩個月,緩刑兩年。
  王某,男,1979年出生,漢族,瓊海籍,專科文化,原系海口市海港學校職工。2012年8月底至9月初期間,被害人阿威經朋友介紹找到了當時在海口市海港學校體衛藝處後勤崗位工作的被告人王某,委托王某安排阿威的兒子小於到海港學校就讀高一年級,王某表示同意,並要求阿威先支付30000元。阿威於2012年9月5日及9月6日在海港學校辦公室內先後共支付給被告人王某現金30000元。
  2012年9月下旬,王某以幫助小於申請擇校費為由退還給阿威4000元。因海港學校當年該學期的招生工作早已結束,王某得知無法幫助小於進入海港學校就讀。又因王某已將阿威給付的26000元現金用於個人花銷,無法退還該筆費用,為了繼續隱瞞無法安排小於入學就讀的事實,王某於同年9月22日對被害人阿威謊稱小於入學之事已辦妥,並通知阿威於9月23日將小於帶到了海港學校體衛藝處辦公室等候其安排。
  之後,直至2013年9月期間,王某一直給付上網費用安排小於在學校的正常上課期間到網吧上網,還為小於購置了海港學校校服、在新華書店購買了教輔書、並偽造了海港學校報名費收據、學生卡及2012-2013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試成績表以欺騙阿威。
  2013年9月5日,阿威在得知其孩子在這一年內並未在海港學校實際就學及王某欺騙其的事實後向公安機關報案。當日,被告人王某被抓捕歸案,其親屬向被害人阿威賠償經濟損失36000元,阿威對被告人王某的行為表示諒解。
  秀英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在接受被害人阿威的委托並收取現金26000元後,在明知海港學校當年招生工作已結束,其無法幫助安排小於入學的情況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偽造學費收據等手段隱瞞事實,騙取被害人現金260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予以懲處。根據王某在本案中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依法可適用緩刑。故判決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2000元。
  王斌給孩子辦理的校卡(南海網記者 陳望 攝)
  王斌給孩子提供的學校校服(南海網記者 陳望 攝)  (原標題:海口海港學校職工稱能代辦入學 孩子網吧上網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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